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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9-06 | 最近登入:1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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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律師你好:
爸爸幾年前再娶,(1)婚後買的房子登記在爸爸名下約三個月,爸爸就贈予給後母,但房貸是爸爸的名字,已繳完房貸(2)第二間房子是直接買後母的名字,(3)現金也是在後母名下,爸爸跟後母有一個小,請問爸爸曰前?逝,我可以要求後母名下財產嗎?尤其是第一題,因為爸爸是贈予給後母,我目前已成年,謝謝!
第二和第三題,我可以要求是爸爸和後母婚後的共同財產嗎?這樣有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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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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