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律師你好: 爸爸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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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8-04-30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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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幾年前再娶,(1)婚後買的房子登記在爸爸名下約三個月,爸爸就贈予給後母,但房貸是爸爸的名字,已繳完房貸(2)第二間房子是直接買後母的名字,(3)現金也是在後母名下,爸爸跟後母有一個小,請問爸爸曰前?逝,我可以要求後母名下財產嗎?尤其是第一題,因為爸爸是贈予給後母,我目前已成年,謝謝! 第二和第三題,我可以要求是爸爸和後母婚後的共同財產嗎?這樣有繼承權嗎?
您好!
如果婚後財產是後母比父親多,您可先請求分配剩餘財產,分配而得的金額計入遺產,遺產再由全體繼承人(後母及兩個小孩都是繼承人)均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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