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霏蒂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1-04 | 最近登入:102-12-04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Dear 趙律師,謝謝您的回覆,剛剛已寄信至您的信箱詢問! 待候您的回覆了! 感謝
瀏覽:7898
日期:102-04-12
三月中婆婆因六合彩簽賭遭警察以搜索票到家帶回警局,其中當然也沒收了傳真機、計算機、簽單1張&六合彩及大樂透手冊各一。 婆婆平時是認識組頭,常被朋友要求幫忙一起寫牌傳真給組頭做簽牌,所以若自己或該朋友有輸贏時,婆婆會代收金錢再轉交給組頭,過程中除了自己簽賭的賭金之外,並無其他謀利收入。 但做完筆錄隔天開庭時,據婆婆告知法官問審她是否有收錢時,他因驚嚇而未做回覆,被法官判定是"默認"。結果今天收到該簡易判決處刑書時,赫然發現有幾田相當不能接受的判刑(似乎因判決書內容:若賭客如未簽中,則其等所繳簽注賭金均歸XXX贏得,藉由賭客之劣勢中獎機率從中博得利益),想請問該如何處理較好? (想了解處理程序為何? 是否需要準備什麼資料提供給法院或律師之類~) 這樣的判決表示確定? 還是表示暫定,被告可提出異議? 若是,提出異議的期限是幾天呢? 若不處理,是否婆婆需要入獄服刑呢? 判決如下: 1. 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及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2. 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謝謝。
瀏覽:8116
日期:102-04-12
Dear 賴律師,謝謝你的回覆。我們收到的文件完整title是"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您文中所說需具狀到法院聲請調查證據,該如何具狀? 另外申請後會發生什麼事情呢? 是警察會重新做筆錄?還是開庭? 抱歉~因為很不了解所以提出許多疑問。
瀏覽:7898
日期:102-04-12
您好,三月中婆婆因六合彩簽賭遭警察以搜索票到家帶回警局,其中當然也沒收了傳真機、計算機、簽單1張&六合彩及大樂透手冊各一。 婆婆平時是認識組頭,常被朋友要求幫忙一起寫牌傳真給組頭做簽牌,所以若自己或該朋友有輸贏時,婆婆會代收金錢再轉交給組頭,過程中除了自己簽賭的賭金之外,並無其他謀利收入。 但做完筆錄隔天開庭時,據婆婆告知法官問審她是否有收錢時,他因驚嚇而未做回覆,被法官判定是"默認"。結果今天收到該簡易判決處刑書時,赫然發現有幾田相當不能接受的判刑,想請問該如何處理較好? 這樣的判決若不處理,是否婆婆需要入獄服刑呢? 判決如下: 1. 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及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2. 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謝謝。
瀏覽:7898
日期:102-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