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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2-05 | 最近登入:102-13-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朋友的同居人是在五.六年前認識的..起初他並未告知朋友說有已婚身份而是在認識一陣子後.兩人發生關係之後他才告知友人!並且他要女生等他到他的小兒子上高中後才去談離婚在感情因素下友人選擇了等待..大約第2年.他老婆才在他友人口中得知她的存在有一次更是跟他的友人問到了我朋友當時開店的地址....來到門口也看到有人跟他在店裡..但在她三嫂的制止下沒進店裡後來就這樣..她原本緊緊的盯了他半年多..最後應該是屬於放棄了!現在她也知道他們住在哪~不曾來找過他們幾年前她也好幾次用她家電話.她姊的電話.她自己的手機打電話來給我朋友(當時她都有拍照..上面有日期.號碼.語音留言簡訊通知)..照片1:2009/10/29 空白簡訊-上面有她的手機號碼照片2:2011/3/09  她手機號碼打來的-通話次數2.通話時間25秒照片3:2011/3/11  她用她姊房間的市話打來1通未接照片4:2011/3/13  她用她姊市話打來語音留言-簡訊通知現在他家所有的親友都知道我朋友的存在.也知道他們都住在一起....PS:她是信一貫道的.說是要淨身..所以兩人性生活一年不到5次..所以他才會向外發展.今年過年她也開口說要5百萬就簽字離婚..但是上個月又跟他說要提告 請問這樣她這樣是否即符合~前縱容或事後宥恕或是超過六個月的追朔期.無法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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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