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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4-06 | 最近登入:102-04-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1. 有精神分裂症有醫師證明及身心障礙手冊的人 檢察官可以先用證人傳票要求去開庭    不到5分鐘開庭時間就讓證人轉被告嗎? 2. 在無認定任何前提下憑一只手機是買來的 有購買證明 就說他犯罪嗎?而且還用拘提方式    被告有身心障礙手冊(精神分裂症) 3. 銀行留下的個人資料 被檢察官誤用當作犯罪證據? 已向銀行查證資料沒有被更改過   檢察官卻用別人的資料來證據 如何處理 4. 檢察官可以讓一位有精神分裂症及身心障礙手冊的人 ,檢察官卻不讓他吃藥 被居留12小時後開庭嗎 5. 檢察官可以在開庭時恐嚇被告嗎 ? 檢察官講話方面及檢察官行為 要求被告認罪可以嗎 (可調地檢署影片)     被告有身心障礙手冊(精神分裂症) 6. 檢察官在開庭時揮動手上的2張紙告訴被告說 你不承認 我簽下去你就會被收押 恐嚇口氣, 請問這樣可以嗎?      被告有身心障礙手冊(精神分裂症) 7. 開庭時到結束 檢察官一直用恐嚇口氣認定被告有犯罪,一直要求他認罪並且說不認罪要多告你幾條罪 請問這樣可以嗎?        被告有身心障礙手冊(精神分裂症) 8. 明知道被告有精神疾病 檢察官卻讓一堆刑警到家搜索 無搜索到任何物證,就用拘提方式要求去地檢署嗎? 9. 被告也查不到任何有犯罪行為 通話記陸及銀行匯款資金,卻一直有自殺的念頭 這樣如果伸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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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