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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潘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9-06 | 最近登入:102-22-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今天公司叫我簽一份保證書內容如下:本人XXX任職於XXX有限公司擔任:倉庫管理工程師一職,期職務內容所交付管理之XXXXXX公司資產價值不斐,為保證本人對此職務所應負責任之所有資產,絕無不法之意念,本人及連帶保證人同意無條件遵守以下保證條款:1. 公司所在之倉庫使用範圍內之所有設備~物料及資產,均為公司所有.2.本人保證遵守公司倉庫管理之所有規定,以及確實依照公司進,出貨流程進行相關作業,若因本人作業之疏失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本人及連帶保證人願賠償公司所有損失.3.非外在因素(環境明顯遭受破壞、遭竊,或不可抗力之天災等) 而致使倉庫地點內之設備、物料及資產失竊或損壞者,本人及連帶保證人願共同負起賠償公司所有損失之責任.此敬XXXXXX公司立書人身份證地址保證人(2各)請問一下關於第2點:若我依照公司作業流程做事,但公司作業流程本身有問題,那造成公司損失是不是也要我賠償.第3點非外在因素它括號之內容有涵蓋在內嗎?如果是那如果遭小偷或發生不可抗力之天災或因素是否也要我賠償.他也沒註明在職期間 (保存年限5年{他有註明})那如果我離職它還有法律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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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