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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u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7-06 | 最近登入:102-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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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與鄰居有界址糾紛,詳細如下: 最近新鄰居打算增建(水泥)2F, 但,如依目前搭建(非水泥)範圍增建, 與我家相鄰的那面牆將超出界址(n年前曾地籍測量)。   如果鄰居真的增建, 而我家若也想翻修老舊屋頂(有漏水狀況), 屆時可能會損毀鄰居已增建的牆面, 將造成我家需要賠償、甚至復原其牆面...... 問題來了, 我們也曾與新鄰居談過,請其與我家相鄰的那面牆 "離界" 增建, 而鄰居居然說要我家請人 "重測"...... 又,後來去調解委員會問過, 他們說:縱使重測,如果鄰居不願出來雙方確認,仍屬無效,白花這筆重測費。 又,請里長去溝通, 里長居然說,反正只是增建,又不影響我家,要我們隨鄰居意思。 (PS.也不是我們不願,是...我們家可能會賣掉,不想在賣時,需要修繕房屋時, 才發生拆鄰居 "超出界址" 的牆、還要幫忙修復.....凡事防範於未然,總是好些。)   請問: 1.拿之前的 "地籍測量"不行嗎?一定要再請地政重測嗎?    費用可有強制雙方各付半的條文? (鄰居增建,卻要我們出錢請人測量...="=) 2.地政行文鄰居通知重測,請鄰居一定要來確認?無法律效用嗎?    如鄰居真的不來確認,該怎麼辦? 3.原本也想讓鄰居增建,但可以請鄰居簽認類似「如我家修繕時,    造成相鄰的牆面損毀等問題,概不負責處理及賠償」的同意書嗎?這有法律效用嗎? 4.有不周詳的地方?或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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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