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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仁翔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07 | 最近登入:103-01-03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感恩您的解惑,謝謝
瀏覽:1568
日期:102-07-29
大律師您好! 小弟由於一時氣憤在簡訊中對老婆講出,妳如果敢去上班就打斷妳的腿,妳就不要讓我找到,一定修理妳等等簡訊好幾通,老婆於是向警察局報案告我恐嚇,但之後我們又和好也恢復一同生活好幾個月了,如今收到地檢署開庭通知,老婆向檢察官陳述當時報案只是想教訓我,對簡訊內容沒有真正感覺到害怕,這樣恐嚇罪還是會成立嗎? 懇請解惑,感恩!
瀏覽:1568
日期:102-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