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el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2-08 | 最近登入:102-13-08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為在家自行接案的Soho族,於今年五月份在網路上找到一外包工作,職務內容為替該食品企業品牌做網路行銷總企劃。 由於工作時間及地點為彈性在家,我並沒有親自到公司拜訪及簽約,而是採用電話溝通工作內容,並以電子郵件與對方確立合作備忘錄、工作內容、薪資等,敲定一個月2萬元薪資,工作內容包含各式網路行銷管道建立、網站開發及網路銷售等。 工作兩週後,被對方告知公司營運有狀況,股東要拆夥,故先暫停合作,並承諾隔月10號會付給一萬元薪資。但6月並未收到薪資,又改口人在大陸,要七月才能付薪水,並承諾沒問題,一定會付錢。到七月又改口七月底...直到七月底致電詢問,他請我給帳戶,將於8/5號轉帳。 8/6號收到薪水,竟然只有一半,現金5000元。對方傳簡訊來說公司已經結束營運,實在已經沒有錢支付。致電請他付清薪資,被說是咄咄逼人,說我欺人太甚.... 幾個疑點: 1.先前替該公司簽署網路行銷合約,該商業登記在國稅局查得到資料,但經濟部查無。 2.該聯絡人在591頂讓他的店。 3.該聯絡人在8/6還在518徵才,要找新的電話客服。 幾個困難點: 1.我搞不清楚僱用我的商業單位到底是哪個。雖有統編,但經濟部查不到。 2.我搞不清楚積欠我薪資的先生到底在公司是什麼角色。 3.我搞不清楚他人在哪,雖有公司地址,但很擔心只是個設立點。 5000元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對一個接案族來說,是很大的錢。 但為了5000元提告,無法評估成本,也不知道還差哪些必要資料或必勝關鍵。 不知道是否有人能給我建議。 謝謝
瀏覽:1100
日期:10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