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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誠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6-09 | 最近登入:102-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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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了一間房子,跟甲君買的,三個月之後賣掉 後來我查到,甲之前有去做營業登記 賣時候甲也沒告知此屋有做營業登記,所以房仲也不知情 房子過戶給我之後,營業登記還是存在 變成我從持有到售出,有營業的情況 我連絡甲君,甲說他忘記了,目前正在辦理取消登記中     1.我這樣會被課到奢侈稅嗎? 2.我要先申報還是等國稅局寄通知單過來? 我怕日後連罰金一起寄到 3.賣方和公司登記負責人都是甲君,有沒有陳情或訴願的管道,   如果甲君也願意配合赴國稅局說明,證明我沒有營業的事實,是不是效力最好 4.如果要繳奢侈稅的話,要跟甲君、仲介打訴訟官司,我勝訴的機會高嗎?    未告知房屋有登記營利事業,造成奢侈稅和營業稅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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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