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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絲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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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我因為極度缺錢所以到我同學家那邊找他的時候 偷了他一千八的現金 而後 他發現 所以到警察局報案 現在 到這月初的時候警察請我過去協助調查 我聽說這樣是公訴罪 我是第一次 我想跟他和解還可以嗎?? 我是單親還還要帶養一個還沒周歲的小孩 當時是真的生活很難過才會這樣做 現在 警察那邊我想要跟我同學和解 如果不能撤銷的話會怎麼判 我有心想償還 這樣判下來會很嚴重嗎? 請律師為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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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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