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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1-09 | 最近登入:1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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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塊土地,與其他人共有,我的不分是1/2,另外1/2由多人持分,
上個月法院發來通知,說其中的部分持分要被法拍,才知道另外那1/2高達60人共有,
而目前土地上有6棟建物,是老一輩當時讓別人蓋在我家土地上的,
沒有什麼租賃契約,只有每年去收取租金以便繳納地價稅,
而租金的方式一直都還是以傳統時代常用的幾斗米計算,
每年大概收取跟地價稅差不多的租金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在站上各為專業律師
1.如果我要求有確切的持分(就是確切知道我的地是哪部分)是否需要申請鑑界?
而申請鑑界我是否需要親自徵得其他持有人同意?
還是會另有公家機關單位處理?
2.如果想提高租金或收回土地,有什麼方法可行?比方拆屋還地?
而在主張拆屋還地之前是否肯定要先鑑界?
否則也不知道要向哪一戶主張拆屋還地
3.其他持分遭法拍,有什麼建議的做法?
有聽過這樣的土地大部分都會流標,尤其現在持有人眾多,
我是否沒有必要擔心法拍要不要去拍下的問題?
以上問題還請各位熱心的律師多多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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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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