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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丫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3-09 | 最近登入:102-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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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我老婆與公司一名男同事有不尋常關係,有發現以下証據 1.有男方寫給我老婆的信,信的內容互稱老公、老婆並寫著一些要帶她離開這個家,要和她在一起,親她抱她....等等的內容(目前用照片存檔中,正本被老婆拿走) 2.其中有二天老婆突然到台北去玩,說是自已一個人去,可以後來被我發現她是和那個男的一起去,並且有過夜,但不知道有無發生關係(這是從老婆寫的東西上發現的) 3.從發現到現在為止,她們都有互相在傳line,但是鎖密碼無法開啟得知內容,每次叫老婆打開就直接刪內容,不讓我知道 4.我有發現一支戒子上面有刻那個男的別名,可以列為証據嗎? 不知道這樣子我能提告妨害家庭嗎?還是有其他方式可以冶那個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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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