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TM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8-10 | 最近登入:103-14-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請問 房子是仲介帶看的?還是你直接聯絡屋主請屋主帶你看?
屋主委託仲介出租,仲介就是負責幫他打廣告找客人
絕大部分的租賃案件都是雙方各半個月租金當成服務費
收服務費應該是挺合理
差500元的部分 既然你太太都已經有點收了 怎麼還能怪對方
如果我是對方 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是你故意藏起來要騙我錢?
已點交未細查金額是你們的疏失 這500元你就算了吧
瀏覽:3681
日期:103-07-14
如果 他簽的是他真實的名字 那合約還是有效
畢竟網路上租屋 有的人不想樹大招風 用假名的多不勝數
訂金的部分 我覺得是要看房東
原則上他可以不還你 畢竟合約已經載明
如果有人要租他就退你訂金 這也得他自願才行
我建議你就當學經驗
降低你退錢的金額再談談!!
瀏覽:703
日期:103-07-14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