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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1-11 | 最近登入:10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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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賣電腦的行業,賣電腦的計薪方式是毛利制,與公司6/4分帳,10月的時候朋友賣了一台電腦,把6000元的毛利,利用之前跟別家同行調貨的發票6000元,用發票把6000元毛利,變成6000現金,進自己的口袋,如果公司告他,他該怎麼辦? 請幫忙解答,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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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