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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kand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1-11 | 最近登入:104-31-05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有同業在網路散播我公司商品有毒, 經提告妨害名譽已至簡易法庭階段, 已出過一次庭... 聽法官對被告的"開導"... 被告應該是確定有罪的... 我不缺錢, 但也不想讓被告太好過... 所以想請問 台灣有律師專賺民事賠償的錢的嗎?... 如果有, 我想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錢 全部讓給想賺的律師... 可以嗎? (我在台中, 被告在嘉義, 我mail是 qs4566@ms5.url.com.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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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5-30
我真是疲於奔命了... 明明是不起訴的東西 卻被一再提告... 連第二次的不起訴書都寫明了"告訴人前已提告不起訴"... 我卻對提告人無能為力! (第二次的檢察事務官說誣告應該不會成立... 所以現在那傢伙又拿同樣的東西來告第三次!) 台灣法律真的那麼爛嗎? 對方一再濫訴 都不會留紀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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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7-30
因為我曾經在網路陳述 某嘉義業者所販售的bestbaby嬰兒手推車含有致癌甲醛 而被該業者提告妨害名譽三次. 後經地檢署判決"不起訴處分"! (且再議也都駁回) 現該業者仍故意/持續在網路散布"對xxx提告中"的訊息, 請問我可以告該業者妨害名譽嗎? 謝謝! (xxx是我的名字)
瀏覽:661
日期:103-04-12
有某人冒用我的雅虎信箱帳號 (例如: xxoo@yahoo.com.tw)在網路四處留言罵人, 我本報案"偽造文書", 但員警說網路留言並不算文書, 所以改以"妨害名譽"受理! 請問: 雅虎信箱帳號都是全世界獨有, 它在法律上 算有人格權的"自然人"嗎? (檢察官會不會根本就認為它只是沒有人格權的"代號"呢?) 謝謝!
瀏覽:697
日期:102-11-2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是無權使用您的電子郵件帳號的話,此部 ... (恕刪) 員警說他只是冒用我的雅虎信箱帳號, 並沒有侵入我的電腦. 所以 也無法以"妨害電腦使用"移送! 他就是在一些部落格罵人, 寫的"留言人"就是我的雅虎信箱帳號! (他是生意上的同業, 應該算是惡意陷我於不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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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