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Anso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2-12 | 最近登入:102-04-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有一個朋友因施用MDMA搖頭丸被查獲,但因為初犯,故士林地檢署檢察官以緩期訴兩年處份,但在緩起訴期間的四個月後,一次驗尿結果呈陽性反應,日前收到撒銷緩起訴的函文。想請問律師們,接下來的開庭是否有機會提出具體事證證明被告不再施用來爭取院外治療,如可,我朋友接下來應該怎麼提出申請? 如不可,將面臨什麼樣的處份? 能否爭取最輕判決?勞請撥冗回覆,謝謝。
瀏覽:1158
日期:102-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