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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2-12 | 最近登入:102-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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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結婚近4年(99年結婚迄今),育有1子(約1歲2個月左右)現於桃園工作太太於生產後即辭職賦閒在家,迄今未工作個人名下有一間房子,今年1月購買,至今還有300萬貸款未繳清太太和小孩目前居住於此我媽媽每天會過去幫忙照顧小孩以上是我的背景接下來描述一下我的狀況我們結婚後即感情不睦2、3日一小吵,數周一大吵婚後一開始是太太吵著要離婚家裡長輩因為怕丟臉(我也是單親家庭長大小孩)不同意結婚第2年我調到桃園工作後(那時住新竹)個人覺得生不如死換我想要離婚因為她用盡諸般手段想要生小孩,但我不願意我媽也覺得感情不睦,建議我們不要生但是她一直不同意離婚還轉向我媽媽懇求這幾年狀況也不見好轉後來她告訴我只要生個小孩陪她她可以同意離婚,或是不管我讓我自由遂於去年10月產下一子但這卻是夢靨的開始從產前的金錢支出(事實上我們一直為了金錢在爭吵)到月子中心的花費(她娘家一分錢都不想出)後來她又藉口在新竹沒人可以照顧她們母子倆我們便於今年搬到台南她不煮飯,每日幾乎由我們送三餐過去給他吃(我媽在附近工作)連洗澡時都要我媽過去幫她照顧小孩(因為她大小姐洗澡約莫1個小時)我最近又再跟她提離婚 她不願意說是還愛著我我想問一下1.有沒有方法可以離婚(我知道離婚有所謂的協議離婚與訴請離婚)2.房子是我買的,她一毛錢都沒有出,離婚是否一定得分她一半(貸款是我繳,連家具她都未出一分一毫)3.小孩子的監護權,我不一定要,但是我媽很堅持,有沒有什麼辦法?4.我的收入約為她的兩倍(她有工作的時候),家庭支出也都是我在負責諸如以前在新竹的房租、水電、網路、雜支等現在台南的房貸、各項支出,還有她的零用錢我是否可以主張我的權利?5.當初結婚時,結婚書約的證人,是請我妹妹和妹夫簽名的但是他們兩位並未到現場,這是不是可以主張婚姻無效因為目前是採取登記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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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