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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離婚

  • Ot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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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2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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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2
  • 本人結婚近4年(99年結婚迄今),育有1子(約1歲2個月左右)
    現於桃園工作
    太太於生產後即辭職賦閒在家,迄今未工作

    個人名下有一間房子,今年1月購買,至今還有300萬貸款未繳清
    太太和小孩目前居住於此
    我媽媽每天會過去幫忙照顧小孩
    以上是我的背景

    接下來描述一下我的狀況
    我們結婚後即感情不睦
    2、3日一小吵,數周一大吵
    婚後一開始是太太吵著要離婚
    家裡長輩因為怕丟臉(我也是單親家庭長大小孩)不同意
    結婚第2年我調到桃園工作後(那時住新竹)
    個人覺得生不如死
    換我想要離婚
    因為她用盡諸般手段想要生小孩,但我不願意
    我媽也覺得感情不睦,建議我們不要生
    但是她一直不同意離婚
    轉向我媽媽懇求
    這幾年狀況也不見好轉


    後來她告訴我
    只要生個小孩陪她
    她可以同意離婚,或是不管我
    讓我自由
    遂於去年10月產下一子
    但這卻是夢靨的開始
    從產前的金錢支出(事實上我們一直為了金錢在爭吵)
    到月子中心的花費(她娘家一分錢都不想出)
    後來她又藉口在新竹沒人可以照顧她們母子倆
    我們便於今年搬到台南
    她不煮飯,每日幾乎由我們送三餐過去給他吃(我媽在附近工作)
    連洗澡時都要我媽過去幫她照顧小孩(因為她大小姐洗澡約莫1個小時)

    我最近又再跟她提離婚 
    她不願意
    說是還愛著我
    我想問一下
    1.有沒有方法可以離婚
    (我知道離婚有所謂的協議離婚與訴請離婚)

    2.房子是我買的,她一毛錢都沒有出,離婚是否一定得分她一半
    (貸款是我繳,連家具她都未出一分一毫)

    3.小孩子的監護權,我不一定要,但是我媽很堅持,有沒有什麼辦法?

    4.我的收入約為她的兩倍(她有工作的時候),家庭支出也都是我在負責
    諸如以前在新竹的房租、水電、網路、雜支等
    現在台南的房貸、各項支出,還有她的零用錢
    我是否可以主張我的權利?

    5.當初結婚時,結婚書約的證人,是請我妹妹和妹夫簽名的
    但是他們兩位並未到現場,這是不是可以主張婚姻無效
    因為目前是採取登記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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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2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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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而離婚案件也會伴隨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小孩監護權問題,就看您的訴訟方向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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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12-2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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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28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為法定之離婚事由,須有法定原因,否則若有主張婚姻破綻,須有相當之事證。再就子女監護權,法院會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加以評估,而其亦可成為您爭取離婚之關鍵談判因素之一。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