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eric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8-12 | 最近登入:102-28-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一下律師,
之前我在網路上被詐騙,是被害人&原告,告對方刑事詐欺罪。
近日收到檢察署通知,要到高雄地檢署報到,
工作無法請假,實在沒辦法只好缺席了,
我的戶藉地在在台北,報案地、犯罪發生地也是台北。不知可否據此申請由台北地檢署管轄?
真的很想出庭捍衛自己的權利。
先謝謝律師的回答~
瀏覽:726
日期:102-12-28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