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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彎彎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2-01 | 最近登入:10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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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簽訂合約書一個月水費一人100元是依照人頭去計算的目前有兩個人所以共200元合約書上也清楚的寫著水費共200元那麼也沒有規定說不能在帶人一起住房子裡?之後房東說因為我們又帶了兩個人所以要再多加200元所以兩個月下來就是800元欸!! 這樣是合理的嗎?   還有明明說好的第四台 最後卻是mod第四台並不是有線電視台 房東也願意幫我們遷第四台但卻要我們付牽線的的那條線的費用 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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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