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奇幻少年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01 | 最近登入:104-10-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想請位各位律師...關於妨礙名譽的案件 最近有收到刑事傳票...要我前去開庭... 事情發生在FB社團網路留言中... 本人在裡面發了些闡述性的留言...裡面內容或許諷刺了些 裡面未指名道姓只是哪個人所為... 但對方認定這段留言事描述他... 並在留言下方發些挑釁字句... 而我並未再針對那些挑釁字句作回覆... 之後對方以事件進行提告 但提出證據中只擷取我所發的闡述性留言 而他挑釁字句卻全數刪除... 這種情況下是否使案件不成立?? 因他提告的證據不全..只提他認定有利之留言?   令若案件成立...是否只會開庭這一次?? 判決情況可能有哪些?包括可能刑期或罰金? 是否有勝訴之可能性? 還煩請各位律師幫忙解答一下....
瀏覽:700
日期:10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