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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萌雪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4-02 | 最近登入:103-12-06
搜尋結果:共 1 頁,10 篇文章
公文內容: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獲(我的部落格網址)刊登"多特瑞精油" 廣告內容(宣稱:協助提升自身免疫力來與細菌抗爭...並消滅潛藏再細胞內的病毒,而療癒疾病,這是抗生素所無法做到的....) 疑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相關規定 案行政罰法第42條與行政程序法第102條之規定,本局應給貴公司陳述意見之機會,貴公司並得於旨揭日期前衣行政程序法第105條第1項之規定提出陳述書,惟拒不到案說明或不於期限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本局得依調查所得事證逕行處分 被檢舉內容是我在部落格上分享朋友使用產品心得... 如下 **** 夥伴國珠的分享和心聲:昨晚,好友打電話給我,她說,快看新聞,說精油不能吃,有教授出來講話!還有照出doTERRA的精油!我當時只問了我的好友一句話,這段時間,妳吃了精油,妳感覺到妳的身體有甚麼樣的變化,我說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喔!後來在電話中我們莞爾一笑,她告訴我,晚安!我和老公12年有任何疾病,我們是不看西醫的,只有例行性檢查身體進醫院,幾年前因盲腸炎,不得不開刀,進醫院!那是唯一的一次,這是我們對身體的態度,12年了,有任何疾病,我們只依賴自然療法來療癒我們的身體,目前我們依然是身心愉快的! 對於西藥的治療方式,我們是再清楚不過了!西醫就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不了的就割掉,再醫不好就回家等回家!醫院一大堆機器,我母親,我婆婆,我們的上一輩,眼看家人臨終時的痛苦,這些是人類的發明!西醫不是不能醫,當然能醫,但它的理論為何?這是我們需要明白的!它是可以醫治,但也造成了身體的許多副作用,人世間其實有許多的療癒方式,疾病的產生,也有很多種原因造成,我個人覺得必須清楚原因,精油經由朋友介紹,現在已經成為家中自然輔助療癒工具的主角喔!對於昨晚的媒體事件,個人對於台灣媒體是十分失望的,台灣已經成為是非之地,不止是此事件,新聞報導的總是真真假假,已經混淆不清,因此凡事還是要看清真相,實事求是,而doTERRA 對我和老公而言,它是很單純的一個供應我們大地的能量的一個補給工具,可以確實有效的提升我們的免疫能力,讓我們不再依賴藥物,讓身體不再受藥物毒害,是非常好的輔助!這是用在我們身上所產生出效果的一個真實的面貌,至於媒體,所謂的教授,我想問的是,他們發表言論,他們用了嗎?甚麼是真相?!這是需要清楚遇見的!以上是我的體認!至於,若嚴肅地來談此事,發表個人拙見,則有以下幾點與你分享:1:此公司不斷標榜的CPTG 認證,是國際級認證,是精油界王牌認證!而且嚴謹到每一瓶精油都做認證,而不是抽樣認證!試問全世界有幾家精油公司是此態度及理念來如此辦理的,也因此它的品質無話可講,前提是要認真用你才會明白!這也因此在很短的時間創造了目前它成為全世界最大的精油公司,這代表很多消費者認同它!2:在瓶子上,有Essential oil supplement 這三個字,此公司在美國是可以食用的,因為在瓶子上有supplement,這個字,代表的是已經經過美國的食品檢驗局的驗證,才會打上此字,因為supplement是補充品的意思,一般美國的維他命就稱之為,vitamin supplement,而Essential oil 是精油的意思,因此這三個字就是精油補充品!在香港,公司直接在精油瓶子上打上可食用!因此各地法律不同,法律是人制定的喔!而對於使用者來說,只要安全,有效,當然可以放心使用!這跟那一國的法律有何關係!?這不是使用者需要看的重點喔!當然,希爾博士傳承的是有效的方法,如果因為台灣法律你不願意用吃用喝的,只要塗抹,或選擇不用,也是個人選擇喔!3:一般市售精油,大部份有酒精,或其他添加物,而doTERRA 是純精油,百分百,這是非常新的做法,也是新的資訊,但很多醫生也好,或所謂的專家也好,他們理解的是一般精油,根本沒有實際研究doTERRA,因此很多人喜歡下斷言評論,總是在新事物上會看到這些現象,因為不了解,照過往經驗判斷!所以唯有自己親身體驗,實際了解,才是重點!否則人云亦云,枉費認識了一個可以協助自己的工具!4:只要是分享自己的親身經驗,就是談自己的story,是不觸法的喔!既使有人談尿療法可以如何如何,也不觸法,又何況是一個這麼好的純精油!有一個原理要補充來談;純精油是草本,草本本來就有可以吃,不可以吃之分,因此doTERRA精油也有這樣的區分喔!我們是用此純草本精油來補充自己的身體來協助提升自身的免疫力來與細菌抗爭最後用兩句話做結尾:隨眾生心而化誘,示甘露道使清涼!這是我在熱誠分享引以為圭臬的態度!分享自好朋友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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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12
感謝律師們的熱心 我沒有多餘的時間和金錢跟他在那裡耗   希望能趕快判決離婚 想自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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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05
我跟他只有登記   沒辦婚禮也沒婚紗...我知道法律後來改成登記結婚就算結婚   以前似乎是要在公開場合舉行婚禮還要婚證人才算吧?   還是說其實沒改呢!!?我覺得嫁給他真的很吃虧...我只想要回我的小孩 要小孩監護權 不想跟他有什麼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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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05
聽朋友說離婚官司打下來要拖一年.......很漫長   真要這麼久嗎?   去年7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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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05
他有中低收入戶證明跟重度憂鬱證身分證   如果我跟他打官司...有絕對的勝算可以要到"小孩監護拳"及"贍養費"...打這場官司才有意義   不然我多花了時間和"金錢" 沒打贏也只是勞心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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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05
我沒有工作 靠家裡的幫忙...住家裡 吃家裡 小孩之前是我在帶 3個多月 過年他把小孩帶走   他也沒工作 收入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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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05
過年前到法院裁判費要3000...打官司總共要花多少?如果從他身上討不到 就維持現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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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05
等我有錢在來打官司 又擔心他會跟我要錢咧= = 他是那種得不道也不會讓我好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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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05
我先生有重大精神疾病,領有重度憂鬱症的身心障礙手冊,跟這樣的人結婚共同生活如同精神折磨我很痛苦,我是婚後跟他多次爭吵甚至動手之後發覺有異,才發現他有此病   可以用這點跟他離婚嗎?需要準備什麼證據?如何蒐証? 該如何寫?可否一起爭取小孩監護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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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0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或許可考慮用重大不治精神病為事由訴請離婚,就你所述先生的病症,機會是有,但法院並不是一定會判准 ... (恕刪) 請問律師有辦法嗎?因為他怎麼說就是不肯離婚....我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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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