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lacostel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3-02 | 最近登入:103-23-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妹現在是中度精神殘障患者,法扶律師建議我,可以申請成為妹妹的監護人,以防止妹妹後續被騙去簽合約之類的,但我想請問的是,如果我成我妹的監護人後,像我妹妹欠銀行的錢或是國民年金,已至於之後我送到妹妹做長期的託育養護,我都要需要幫妹妹負責嗎?另外我妹現在是低收入戶的身份,如果我成為她的監護人是一定要報扶養嗎 ?因為這會影響到我妹低收入戶的資格
瀏覽:1084
日期:10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