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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03 | 最近登入:103-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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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騎機車綠燈直行(時速30公里以下),行經斑馬線,行人從我的左側衝出,將我機車撞倒,(強調一點是行人從左側撞倒我的機車),導致我受傷,請問我能告他過失傷害罪嗎?
如果行人主張斑馬線行人有"絕對路權",可以不用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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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6
車禍發生時間是在3/7晚上:20:07,當時在交通隊製作筆錄時,請交通隊調閱看看是否有監視器畫面,結果得到的答案是"沒有",對方(行人)一口咬定說是我闖紅燈撞了他,導致他受傷,事隔一個禮拜後,被我找到路旁有支監視器正對這案發地點,這一個禮拜我倍受煎熬,我可否請求精神損時賠償?
如果可以,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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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6
感謝 鍾律師 再請教一個問題
車禍發生時間是在3/7晚上:20:07,當時在交通隊製作筆錄時,請交通隊調閱看看是否有監視器畫面,結果得到的答案是"沒有",對方(行人)一口咬定說是我闖紅燈撞了他,導致他受傷,事隔一個禮拜後,被我找到路旁有支監視器正對這案發地點,這一個禮拜我倍受煎熬,我可否請求精神損時賠償?
如果可以,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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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6
我騎機車綠燈直行(時速30公里以下),行經斑馬線,行人從我的左側衝出,將我機車撞倒,(強調一點是行人從左側撞倒我的機車),導致我受傷車禍發生時間是在20140307(晚上:20:07),當時在交通隊製作筆錄時,請交通隊調閱看看是否有監視器畫面,結果得到的答案是"沒有",對方(行人)一口咬定說是我闖紅燈撞了他,導致他受傷,事隔一個禮拜後,被我找到路旁有支監視器正對這案發地點,而且顯示對方(行人)闖紅燈,這一個禮拜我倍受煎熬,我可否請求精神損失賠償?
如果可以,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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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6
請問我騎機車綠燈直行(時速30公里以下),行經斑馬線,行人從我的左側衝出,將我機車撞倒,(強調一點是行人從左側撞倒我的機車),導致我受傷,請問我能告他過失傷害罪嗎?
如果行人主張斑馬線行人有"絕對路權",可以不用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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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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