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騎機車綠燈直行(時速30公里以下),行經斑馬線,行人從我的左側衝出,將我機車撞倒,(強調一點是行人從左側撞倒我的機車),導致我受傷,請問我能告他過失傷害罪嗎?
如果行人主張斑馬線行人有"絕對路權",可以不用賠嗎?
您好:
沒有所謂行人有絕對路權的概念,只要是用路人都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如行人闖紅燈則行人自然有過失,而可提告過失傷害。
另建議委請肇事鑑定委員會鑑定。
請參酌。
感謝 鍾律師 再請教一個問題
車禍發生時間是在3/7晚上:20:07,當時在交通隊製作筆錄時,請交通隊調閱看看是否有監視器畫面,結果得到的答案是"沒有",對方(行人)一口咬定說是我闖紅燈撞了他,導致他受傷,事隔一個禮拜後,被我找到路旁有支監視器正對這案發地點,這一個禮拜我倍受煎熬,我可否請求精神損時賠償?
如果可以,如何計算?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24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3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277292797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590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3536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7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74
黃舜暄 律師
舜麗達律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LINE ID:0975-853-197)
0975853197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