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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獵神人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1-03 | 最近登入:10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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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一份個人資料上面附有有雙證件正反面影本 傳真至一間私人企業內但本人去該公司要求對方歸還該資料紙本 但是該公司卻不歸還也不刪除電子檔案 因此本人應該是要以侵占或個人資料保護法去寫存證信函 要求對方歸還或刪除? 一開始本人以口頭告知要求歸還對方並不予以歸還 隨後再度傳真外加電子郵件方式告知該公司但對方都無下文 如果此問題最終上告法院本人是否有機會可順利拿回個人資料 在此先謝謝告知 存證信函以寄出一星期目前只有收到其中一封簽收回條 想順便問這種官司順利取回個資的機率會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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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