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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e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2-04 | 最近登入:103-02-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 我目前自行開店經營生意,日前有一婦人來店消費並找錢 事後隔了三.四個小時後,對方來店裡表明少找他五百 我對對方表示現金已請你當時點清,事後以隔如此久無法退款 對方離開後隨即找警察報案,警察到後即開始錄音 在這之後我們倆發生一些言語溝通 此時我全程僅針對事實陳訴,並無任何辱罵或不雅字眼 但對方明確表明我做生意沒誠信,且說我搞"小動作",並威脅要去社區"宣揚我們做生意不老實" 最後扯到我家人對我之教育及我以後對小孩之教育 到這邊我的情緒真的受到影響,在他離開到門口的時候說了一聲"神經病" 對方此時就說要提告(是否有告並不確定) 想請問各位: 1.本人並不想隨意浪費司法資源,不希望為了這點小是去法院    但在不確定對方是否提告知狀態,我是否該先去警局備案?以確保自身權利 2.假設對方真提告,是否可先察知,或者多久會收到通知? 3.真要提告,我可採取哪些措施,可對對方提出何控告? 4.未知對方身分,該如何備案 以上,還希望板上有大大能協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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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