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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筱晴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7-04 | 最近登入:10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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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在我生產做月子請育嬰假在娘家顧小孩時告我沒履行同居義務, 說什麼都不願撤銷, 後來調解庭上卻撤銷, 請問以後會不會又用此再告我? 如果我當初沒簽名是否可以讓撤銷不成立呢? 告是他們告, 然後冒著大風大雨勞師動眾又精神折磨的去, 結果說撤銷, 真的把人當猴子耍, 對於這種人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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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