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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05 | 最近登入:103-03-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你好 , 昨日晚上我要上班 在T字巷口 要往左轉 稍微往前 要看路口有沒有車子 ,之後對方因車速過快且未戴安全帽急煞自摔 他說看到我 來不及煞車導致自摔(無擦撞,我當時看到他已煞車在原地) 因無報警且沒有叫救護車 但是我沒有跑走 我有過去詢問對方人有沒有怎樣, 對方說他趕時間去找他朋友 , 對方起來後說他的機車部分我要對他進行賠償 ,我有給他聯絡電話,雙方離開後 ,對方到醫院包紮並打電話要我不要上班了過去醫院看他的傷勢,並全額支付他的醫藥費。 我下班後有先到警局備案 員警也表示 不太可能構成肇事逃逸部分 但是有可能會被提出過失傷害   請教律師  這樣有構成過失傷害嗎 ?  對方住在事故地點附近,他知道有巷口但是他沒有放慢速度 而導致急煞不穩摔車 我要替他負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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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03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你有付他的醫藥費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 ... (恕刪) 我上大夜班,職務在身 我無法離開公司去醫院 沒有賠償他醫療費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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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