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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老莫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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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份圖片 圖中為我與一名女性對話中,有談到邀約拍照的內容, 對話中提及的Aking是一位見過面、聊過幾句的人, 在第一次聊幾句後,送出朋友邀請給對方,也已同意, 就一般認知上,應該可以屬於朋友,以朋友稱之, 後續上Aking與圖中王鵬雄先生抱怨我以他名字對女孩提出拍照邀約, 但對話中實為我欲詢問如何可以邀約,女方表示僅給認識的朋友邀約後, 在下便再也沒提過任何一句邀約詞句, 而照片中王鵬雄先生便公開與Aking對話內容,表示我亂約女孩, 請問這是否已構成對我造成妨礙名譽? 如果要寫存證信函加上提告上需怎麼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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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