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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1-05 | 最近登入:104-18-0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請問法律人: 1.朋友是原告 原主張被告涉嫌誣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妨害名譽,恐嚇等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惟經二次上訴,地檢未詳加調查,僅以恐嚇案成立送交法院,法院亦判決被告處拘役參拾日,得易科罰金。  2.惟被告現在上訴高等法院。請問各位法律人,朋友要如何重新申請原誣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妨害名譽,再行調查(條文依據)及成立(原事證地檢署未詳查)。  3.現高等法院來通知書,請朋友就相關證據資料向地檢署提出,由檢查官向高等法院提出聲請調查,請問朋友要寫那份訴狀?要如何找回正義?原告要如何自救,因為被告後台太硬了。  4.請各位專家協助一下,因案有時限。  5.謝謝各位的協助。  
瀏覽:705
日期:104-01-18
請問:1.朋友是原告於4/16接獲地檢署的不起訴書後,於一週內重新申請再議,惟於5/29日再次接獲地檢署的不起訴書,內容完全一模一樣,同一個檢查官及書記官,未對重新申請再議執行查證,而是全文支字未改,重新再寄送一次,請問可以這樣嗎?2.另請問可以申請再議幾次?要如何伸張正義?原告要如何自救。3.請各位專家協助一下,因案有時限。謝謝您的協助。
瀏覽:1176
日期:10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