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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9-06 | 最近登入:103-25-08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與樓下鄰居有民事上的糾紛,法院也已經判決,我方必須賠償對方數萬多元,現在對方向法院聲請查封我的房子,可是我心中有很大疑問,房子被拍賣掉的話有上百萬元,對方怎可以因為數萬多元的賠償金,就聲請查封房子?
我看過某間法院的網頁上面有附註,意思是說要查封的動產或不動產,不能超過債權額過多,否則不予查封.
照字面上的意思,我沒有理解錯誤的話,數萬多的賠償金與百萬的不動產,不是不成比例了嗎?我有其他可以保護權力的方法嗎?比如訴願,聲明異議之類的
另外想請問各大律師,對方後續又想提起訴訟,想以原損壞案件爭取更多賠償金,這也是容許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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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最可行的方法是將已判決確定的幾萬元清償,對方自然就無法查封房屋;另外,同一事件已經判決確 ... (恕刪)
感謝沈律師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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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5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有關您的問題,債權人可選擇債務人的財產來強制執行,因此他可選擇拍賣您的房屋來清償債 ... (恕刪)
感謝馬克律師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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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5
請問,上訴需有"法規引用錯誤"或者"訴訟程序有瑕疵"方能提起嗎?
假若因判決結果不服而提起上訴,我方舉證對方索賠之金額有造假,法官會否採納我方之舉證而更改賠償金額之判決呢?
另外倘若原告提起上訴,而我方放棄提起上訴權力,會否因此造成判決上的偏頗?
因民事訴訟細節繁瑣,故僅對上訴提出疑問,想參考律師專業的看法,而作為是否上訴之決定
煩請律師解答 在此先作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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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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