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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慧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5-06 | 最近登入:103-25-06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 我與房東之間有租屋押金的糾紛 租屋不到半年時發現房子內部漏水 外面下大雨,裡面下小雨(床的正上方,書桌,電腦桌 等等) 有告知房東 1.5個月後修好漏水問題 但原先漏水地方變成發霉 壁癌 天花板長滿霉包 牆壁也是整片都變灰色的霉 因為房子內部很潮濕 房東有說要找主委處理,主委有進屋內看過狀況 說要再討論如何修善 但後來並沒有修善 主委有說要帶人來施工,但光是漏水發霉就對我造成很大的困擾 我也曾向房東說明:我還住在裡面 如果修善的話 也不是短時間可以修好 這樣對我很困擾,房東回覆:對耶~我沒考慮到這點 事後 不了了之~~~~~ 但一直處在發霉的環境下生活 真的讓人很困擾 身體狀況越來越差 皮膚也發炎 頭皮也發炎 醫生診斷是因為長期處在比較潮濕的環境下造成 為了避免潮濕 我還自己花錢買除濕機 因為不便宜 所以也不想要麻煩房東 雖然我自己知道租約還有四個月到期 提前解約是自己的問題 但房子這麼多問題 房東說一塊錢押金都不會退我 因為我違約~~~~~ 前提是他的房子自己都處理不好 主因在他 我才會談要解約 房東可以因為這樣而沒收我的押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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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25
回覆 李昶欣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如果無特別約定,原則上應由房東負責修繕,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間請求房東修繕 ... (恕刪)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那一定要請房東修繕嗎? 因為處理壁癌一事 要花一點時間 不是一兩天就可完成 這期間 我住在房子裡 對我很不方便 是否能與房東用別的方式談一談呢 因為房東現在一直說 是我不讓他修繕房子 但我並沒有說 不行修 不能修 這一類的 我只是回覆他 對我生活會有困擾 他也認為會 另外我的合約上18條寫: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搬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我想請問若我提早解約,房東是依照這一條 所以押金全部不退還嗎?因為我有點不懂這一條2.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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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