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Mi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1-07 | 最近登入:103-19-07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問題1:合約書上說要辭職需三個月前提出, 但是進去不到三個月, 雇主說需再做三個月才可以辭職, 這樣合理嗎? 問題2:契約書上說?約要賠償一個月薪資 因為契約是簽兩年的, 做不滿兩年,中途離職要罰一個月薪資, 問題3:合約書只有簽名而已算成立嗎?還是要蓋指紋? 如果雇主拿妳的印章怎麼辦?在合約書上動手腳算違法嗎? 問題4:妳願意付違約金,但雇主仍要告妳,告得成嗎?
瀏覽:895
日期:103-07-19
如果員工願意賠償違約金, 雇主不讓員工離開, 反而告員工, 是員工的問題嗎? 雇主會告贏嗎? 一般合約到期日期是員工寫還是雇主寫?
瀏覽:401
日期:103-07-14
一般和雇主簽約, 契約書 雇主留一本 雇主要給員工嗎?
瀏覽:451
日期:103-07-12
我是剛出社會的新人, 我從事幼教工作, 我找了一間園所, 我就去試看看幾天 (兩個禮拜), 園長說我表現的不錯, 三個月的試用期就提前, 叫我簽約 ,這約是簽下去工作就要兩年, 我本來覺得還不錯, 但是後來發現,簽約前一個樣 簽約後一個樣, 做的工作比一般的還多 後來我要辭職, 但契約上,有寫違約的話要賠償一個月的薪水 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奇怪的一點是 星期六 算上班, 為什麼不用打卡 是做白工嗎? 可以幫我解答嗎?
瀏覽:553
日期:103-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