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哭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2-07 | 最近登入:103-13-07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 那再問您,那份文件上只須本人及家長簽章並沒有實習店家任何印章,不過有自己填店家名稱及地址,共一份,這樣的文件算契約嗎? 約有12條的規定不外乎是校規及*相關法規處理*這又是什麼?
瀏覽:381
日期:103-07-13
就讀的學校跟國教署申請實習經費貌似申請127位, 然而我沒去實習,老師打電話說 你不去是要陪50~60萬元,你賠得起嗎? 同學的學分呢?你賠得起嗎? ------分割 實習前我有簽學校發的資料 內容並沒有提到賠償,但違規需依相關法規處理 目前高三17歲,文件有本人簽章及家長簽章 這件事讓我很困擾, 想請問真的要賠償這麼大的經額嗎?
瀏覽:381
日期:103-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