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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刀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0-07 | 最近登入:103-30-07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遭人用私訊的方式,辱罵趕羚羊,妓女,媽媽妓女,這些等字眼! 然後就生氣,把她辱罵的方式公開到網路上,還有他的ID,叫大家近來嘲笑他,看她沒水準。請問這樣有放誹謗罪嗎?
瀏覽:606
日期:103-07-30
我去警察局報案,已有自己認為的罪證! 我告的是刑事案件,結果他們局內有人一直跳出來說:[你這個不會過的,送上去也是被我簽結,我直接就把你擋住了,浪費時間]這類等字眼 最後連報案三聯單都沒拿到,只拿到一個案類為[其他(含遺失物)]的通知單。那幫我做筆錄的警員也跟我道歉說,是那個人這樣要求,他要聽他的。 (1)請問這樣警察有吃案嗎?如果是吃案在下該如何給警察一些正確觀念? (2)我該如何對這個人提告呢?警察不是叫我去找檢察官,不然就是那位員警跳出來一直說我不的案件會被她處理掉簽結,浪費時間之類的方式嘲諷。 (3)那我拿這個通知書有用嗎?不是報案三聯單。
瀏覽:8420
日期:103-07-30
我把對方私下辱罵我髒話及媽媽妓女,這些公開到網路上叫大家近來嘲笑! 還PO出他的ID,對方說要告我誹謗,因涉及私德無關,所以我是誹謗罪加重要件因為我PO在網路上。 請問我的行為真的有滿足誹謗罪構成要件嗎?
瀏覽:590
日期:103-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