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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2-08 | 最近登入:103-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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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德你好: 我的先生與我是再婚的關係,我膝下無子嗣。他與前妻有兩個小孩,這兩個小孩目前已成年。我希望自己過世後將房子留給娘家,照顧他們生活,盡大姊的責任。 1、我與先生結婚後,先生將房子贈與給我,請問 ◆假若我先過世,房子由誰繼承? ◆假若先生先過世,前妻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2、目前規劃換屋,打算將先生贈與給我的房子賣掉,再用我的名字買新屋,請問   ◆假若先生先過世,前妻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假若我先過世,房子由誰繼承?   ◆若用自立遺囑的方式,可改變繼承嗎? 3、假若我先買新屋再賣掉舊屋,但新屋用媽媽的名字購買,用媽媽的名字貸款(因為我名下沒有房    子),實際上由我付貸款及自備款。當我用賣掉舊屋的款項繳清房貸,請問這種情況要繳贈與稅嗎?    ◆若媽媽往生後,我要繼承房子,如何不會扣到遺產稅嗎? 謝謝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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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