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雪人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5-08 | 最近登入:104-20-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的預售屋合約明訂2013年12月完工交屋, 但至今建商仍未拿到使用執照, 我的合約是有寫到相關違約條款罰則, 只是想問下, 假設建商已經完成我要求的客變(2014年6月完成客變), 我還能以建商延遲完工交屋的違約條款要求解約, 並要求15%的違約金嗎?如果可以的話, 有哪些必要流程是我得先去執行的?謝謝答覆
瀏覽:816
日期:10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