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王哈哈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2-09 | 最近登入:103-22-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朋友(以A代稱)代買機票以及更換美金, 一開始A是說有機票優惠方案要先把錢給她,換美金的錢也都拿給她了 A還叫我借錢給她們旅行社做資金週轉,會算利息給我們 之後問A機票訂到沒,錢換好沒,借去週轉的錢要還給我了沒? A都說有再處理,結果到我要出國前一天什麼東西都沒給我,還一直跟我說是旅行社還有她別的朋友的問題 問題是我一直以來都是跟A聯絡而已,A所稱的旅行社跟換美金的朋友我是完全沒有接涉過他們,現在LINE A什麼時候還錢,她都已讀不回 因為只有部分轉帳紀錄,有些是直接用現金給她的,但是跟A的LINE對話都有留下來,還有最後幾通電話錄音她證明說她一定會把錢給我們 請問,在法律上是A一個人要全部的責任對嗎?這算詐欺嗎?還是借貸?因為完全沒看過A口中所謂的旅行社,這樣借旅行社的資金也不算私人借貸的部分對吧?? 如果有辦法叫A簽借據,這樣是不是會變成只是單純我們借她錢了?? 還是在借據上要備註當初拿錢給A是別種用途,並不是要借她的? 這樣去警局報案她是算詐欺?還是什麼罪名呢??  
瀏覽:619
日期:103-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