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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fox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09 | 最近登入:10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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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店家,客人跟我們買了手機
後來加100元貼保護貼
因前面服務的人員在忙,所以換人接手
客人手機錢未付,但拿了100元的保護貼錢
所以接手的人員沒有留意到手機錢尚未付款
就讓客人離開。
想詢問一下,如果客人沒有回來的話
是否就屬於侵佔 還是 偷竊?
瀏覽:1881
日期:103-09-03
回覆 鍾孟杰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陳述之情形,除非有相當實據可以證明,否則一般多僅為債務不履行而不涉及刑責。
有監視器畫面可以嗎?
他們有去領錢,但回來時
手機是a購買但沒給錢,而給保護貼的錢是b
所以不曉得是忘了還是...
瀏覽:1881
日期:10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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