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店家,客人跟我們買了手機
後來加100元貼保護貼
因前面服務的人員在忙,所以換人接手
客人手機錢未付,但拿了100元的保護貼錢
所以接手的人員沒有留意到手機錢尚未付款
就讓客人離開。
想詢問一下,如果客人沒有回來的話
是否就屬於侵佔 還是 偷竊?
依您所陳述之情形,除非有相當實據可以證明,否則一般多僅為債務不履行而不涉及刑責。
回覆 鍾孟杰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陳述之情形,除非有相當實據可以證明,否則一般多僅為債務不履行而不涉及刑責。
有監視器畫面可以嗎?
他們有去領錢,但回來時
手機是a購買但沒給錢,而給保護貼的錢是b
所以不曉得是忘了還是...
因為該名客人是否為故意不付錢意圖不明,建議您可先提刑事竊盜或詐欺告訴,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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