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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K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8-09 | 最近登入:103-08-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各位律師好: 小弟在9月4晚間7點被經方查獲持有2及毒品及安非他命(初犯、無前科),且我主動交付以及無意義配合警方之詢問及製作筆錄,以及在9月5日當晚被攜至台北地方法院,當凌晨12點多開庭,在檢察官面前承認持有、吸食。 當晚檢察官有說等抗告期一過,將會收到法院的裁決書,我要甚麼時候提出申請院外治療比較適合? 上網查詢有人說是現在,有人說是等收到裁決書之後提出抗告,但自己對法律完全沒有概念,所以想請各位律師們幫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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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8
林律師你好: 感謝您的回答!! 所以我現在需要尋求律師為我"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嗎? 還是說我需要自己準備一份聲請書交至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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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