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葉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9-09 | 最近登入:103-09-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敝人於今年初賣出一棟位於三樓的公寓(3/11左右交屋), 但今年的八月初,遇上高雄連數日發布豪大雨特報, 結果在8/12時接獲買方傳來房間滲水的通知, 前後已請三位抓漏的師傅協助檢查,但屋內屋外並無發現任何瑕疵, 買方要求協助將三樓後方的整面牆壁做上防水設施, 已與買方確認平時下雨也無任何異狀,估計是連日大雨造成RC結構 吸水飽和才滲出, 想請教這是否歸咎於天災的範圍?   公寓外牆應屬於公共設施,叫賣方一力承擔責任是否合理?   
瀏覽:526
日期:10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