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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Mik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5-09 | 最近登入:103-15-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本人的女友最近常於週休二日期間收到雇主的簡訊騷擾,內容盡是一些不堪入目且包含性暗示的的文字。上班期間藉由電子郵件方式騷擾我女友之外,更藉由公務之由,觸碰她的肩膀與手,以至我女友在不勘其擾的情況下想要辭職。 請問律師,在這種情況下: 1. 我們應該要採取什麼步驟在法律上主張自己的權利呢? 2. 由於加害者是雇主,自行辭職的話是否可以請求於失業期間的任何賠償?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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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女朋友可處理之方向為您初步分析:1.刑事部分可蒐集證據(錄音錄影簡訊紀 ... (恕刪) 房律師您好, 感謝您專業且寶貴的分析。對於物證方面,簡訊及電子郵件皆已備份,但是尚缺人證。請問房律師人證是必要的嗎?另外,由於所屬公司之雇主加員工不超過15人,故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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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