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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頭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8-09 | 最近登入:103-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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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簡單說明,我家父母已過世,哥哥年50,未婚獨居在父母留下房子,無工作
我已婚有家庭,在外居住,妹妹已婚有家庭,在外居住
近期發現哥哥有精神疾病,差點燒房子,經我強制送醫>急性病房>慢性病房,目前情況穩定,但思考遲緩
我們家屬考慮到後續長期照顧費用,經我哥同意將房子賣出,錢存入信託專戶
目前由妹妹主導賣房+信託專戶事宜,而我哥哥現在是你跟他說什麼他都說好,而且我哥哥無法保管自己的證件,印鑒證明及權狀也需我們幫他申請
我哥哥目前還有行為能力,只是無法判斷事情好壞及後果,在這種情形下,要如何能保障我哥哥的權利 :
是否能由我開出授權書,由我擔任代理行使權利,如保管證件、陪同辦理證件、陪同賣屋簽約、陪同我哥開立信託帳戶(帳戶需保障金錢安全)
以達到以下事項 :
1.家屬不能濫用他的證件
2.賣屋款項存入信託專戶
3.信託專戶的開立需專款專用,定期提領照顧費,家屬不得私立提款,家屬也不能借款
以上說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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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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