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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神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9-09 | 最近登入:103-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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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買了一戶社區型的臨路別墅(社區包含社區內與臨公有馬路別墅,臨路的都有獨立的前院停車),本來有意於前院增蓋遮雨棚,但先前購買時有與建商簽一份不得任意變更房屋外觀的合約,所以目前正等候管委會成立,交由管委會同意增建設計後再蓋。但現今隔壁一戶臨路鄰居卻於前院私自動工加建遮雨棚,這樣將導致以後增建的話接需照著這戶鄰居的樣式去蓋。 請問這種在管委會尚未成立的時間,建商縱容加建,是否為管理疏失??可否向建商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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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