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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Stellar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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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本人於103年五月向學承電腦報名「產業人才就業班(Alias)」課程,除招生過程有被資訊誤導外,因不久後工作量開始爆增,下班後需要花很多時間整理公司的東西,時間上與體力都無法負荷。 我個人是早期的終生學員,其實原先自己購買的課程已附送非常多課程了,但本次報名的課程方案又附送Adobe公司其它軟體,這個部分是重複的。另外早年因家庭與工作因素,一直無法好好上課而沒有基礎,故去年報名後便先安排上一般的基礎課程,至於Alias是完全沒上,課表是一週連續三天,我的時間根本無法配合。除了上面說的時間與體力以外,又卡在因報名了這課程開始每個月透支3000~4000元,去年因受傷住院有保險補助,所以剛開始都沒發現。這又回到剛開始的招生不實的點上,當初報名再三強調自己收支完全緊到沒有多餘的錢,而招生老師信誓旦旦告訴我完全不用擔心因為不會花到自己的錢(去排課的時候那位老師就不見了,我甚至不知道對方的名字)。然後過程中招生老師不斷強調名額有限又附送多少課程多麼優惠,加上是跟104人力銀行合作,人力銀行除了贊助學費還幫我們免費接案等等,其實是當下沒有考慮得很清楚就簽約了,根本沒有合約審閱期間,甚至我事後才想起對方根本沒有告知課程可以上多久! 後來排課時候有聽人力銀行的講座,一聽才知道當了冤大頭,所謂名額限制是指「免費接案」的名額限制,不是申請該方案的名額有限,並且上網看了許多人的退費訊息,很多同一個月報名相同課程的人都是月繳3000元分36期,我的竟是月付3300元,問了學承才被告知有許多不同方案。再來人力銀行僅提供接案平台,並沒有也不會幫學員接案讓學員一邊學習一邊賺錢繳學費。這跟當初報名時候該招生老師信誓旦旦地說因為跟人力銀行合作如何如何等資訊完全不同,而且免費接案名額跟參與3D列印的優惠完全是2擇1。並且,對方再三強調不會花到自己半毛錢,我才報名。(本來一直說不要,且一再強調自己的收支狀況並不理想)而且一直強調該課程原價將近40萬元,是因跟人力銀行合作贊助學費,還附送許多課程等等,後來才知道40萬元是包含附贈的課程,並非真的該課程原價。 今年五月向學承電腦申請退費事宜實在是嚴重透支加上時間無法配合,但是對方效率實在太差。前後包含查詢上過的課程到談解約退費已拖了一個半月,今天接到電話才發現一個月前接洽退費事宜的老師說要幫我爭取多退1~2個月的錢到現在都還沒有結果,只知道一定能退,但不知道退多少,(這回答跟一個月前幾乎一模一樣),而且竟然告訴我整個退費流程跑完還需要再等兩個月時間!太誇張了!一直說是暑假的關係,有的人出差有的人如何如何,所以沒那麼快有處理好。但我上網查到有人一樣是5月申請退費,兩個多禮拜就簽約了,7月撥款! 上次去諮詢退費事情,負責接洽的老師一直說我的情況最多只能退我一半的錢,等於我自己還要在透支情況下再撐5個月,而且我根本一堂課都沒上到,一直說已超過開課日一年,其實正常來說不能退費的,真的非常誇張!我知道補習班的退費條款有模糊地帶,關於「實際開課日」與「實際上課」這兩者的差異我實在看不出到底該依照哪個去判定,原先想說趕快退掉息事寧人,讓生活趕快回到正常軌道,但整個過程冗長又非常不舒服。對方一再強調我的情形頂多只能退一半,是因為我情況特殊所以最多能幫我爭取多退一兩個月費用。 我在高雄的鳳山分校報名的,依照高雄市的補習班相關退費規定,其實我個人認為應該至少可拿回七成,最糟的情況就是沒拿回半毛錢,但不需要再繼續繳費跟透支了,結果對方一直說我只能退一半!但這個課程早在好幾年前就開課了,並非特別為我們這一期報名的學員才開班,契約書也並沒有約定上課日期,對消費者來說真的非常不合理。 抱歉文長,只是希望把情況說明清楚些。我想請教我的情況依照高雄市補習班的條例,該補習班應該是怎麼退才對?因為條約上「實際開課日期」的認定方面本身就是爭議,兩邊立場不同,解讀就不同。要不是很急著處理透支問題我大可先了解清楚再辦理退款,但目前已持續透支數個月,非常著急想趕快處理好讓事情落幕,麻煩各位解答我的疑惑,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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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7-24
您好, 之前因友人經濟狀況極差,自有的摩托車車況不好經常故障送修,後來整個也報銷!情急下找我商量,說想要買新車(怕維修需要花錢)但是實在無力負擔,一直拜託我出資幫忙買車,說會分期還款給我(當時只單純想說是能力所及,雙方並沒有簽訂合約)。結果車子出借近三年,友人一直無法履約,前後僅一共匯款約1萬元整。最近打算不跟對方追討車子,直接過戶以免有行車糾紛變成自己麻煩,雙方也約定好擇期辦理過戶。 不料日前友人生產當日,其丈夫太緊張結果闖紅燈被拍照,後來緊急跟我聯絡,上網一查竟已累計多筆罰單,告知對方後卻開始找不到人,過了一個多月才聯絡上!友人才告知租屋處訊號太差,而且夫妻兩人也說要借錢來還,但是卻讓我一直找不到人!聯絡上的時候,我告訴對方請他們將所有罰單金額一併繳付給我,罰單付清我才願意將車子過戶,否則必須歸還! 是考量對方有剛出生的孩子加上經濟狀況一直不好,所以才答應如果他們能籌到錢繳付罰款我就直接把車子過戶就算了!為了怕對方耍賴,我也請教過派出所員警,並向友人要了他們現在租屋地址及夫妻雙方全名,隨後也寄了存證信函。(因為罰單累計一萬多元,我又早已搬離戶籍地只是戶籍遲遲沒有遷走,所有罰單都已逾15日被退回寄發單位,而且全部都是被照相的罰單,要申訴真的不太可能!)雙方近日也達成協議,在月底時湊足罰單金額給我,就一起到監理站辦理過戶,或者將摩托車歸還。但眼看月底要到了,這兩天對方又關機了!夫妻兩人手機都打不通!我想請教律師,我在沒有對方詳細資料如身分證字號及戶籍地址的情況下能否提告侵占?若提告侵占我需要備齊哪些必要文件或證據? 要走到這一步我實在不願意,但是我是為了避免日後車子沒有歸還又沒過戶情況下,萬一又有開單或遇到行車糾紛時候我又成了冤大頭!! 1.但我手上既沒有自己新的租賃契約書(我自己也是租房子住),目前租的地方租約早在101年11月到期,一直續租但是沒有再續簽 2.原戶籍也沒遷走(我家因近幾年狀況太差早已出售,家人也相繼過世,不知道自己戶籍該遷去哪裡所以一直沒處理戶籍問題,直到最近我才知道可以遷到租屋處,但也需要相關證明文件) 3.因一直收不到罰單也超過時間沒辦法去郵局領回,沒有對方超速及闖紅燈的實質證據,不知道申訴及調閱資料該向監理站的哪個單位諮詢,然後我問過,申訴還是一樣又需要「無居住事實的證明」,又回到上面的問題 4.現在只有對方夫妻倆的姓名及他們目前租屋的地址和聯絡手機,以及存證信函   以上情況我是否能提告侵占?還是有其他辦法? 實在是很困擾,煩請律師為我解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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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2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是與對方約定,您借錢給他們購車,只是先 ... (恕刪) 感謝曹律師! 1、沒錯,算是約定好借錢給他們買車,只是登記在我名下。但是對方始終無力還款,我中間其實也要求對方還車好幾次,對方一直不肯!就是追了好幾次才勉強又匯款給我,才會有前後匯了約一萬元左右。  2、其實本來除了交車後的頭一次匯款以外,之後都沒有按約定付款了,中間追討數次就是原先連同我過世父親留下的摩托車也一併出借了,但是我爸那台車子因長年沒有保養,出借後不久就壞了然後丟在路邊,對方都沒告訴我,一直到我向他們要求歸還那台新車才被告知!他們的生活狀況我一直都清楚,我自己是不覺得對方是惡意的,只是被生活所逼才想盡辦法拖延要把車子留住,否則連出門工作都會有困難!但是我也是逼不得已,為了早日完成過戶並且解決罰單問題,只好出此下策要求對方出面。只是這兩天他們又失聯了,我實在不想為了區區一台摩托車要請好幾次假、跑好多地方申訴。  3、要提告的話,只要有名字跟現在居住地的地址就可以了。感謝!如果構成侵占的罪責機率不大,那麼我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對方必須出面呢?民事訴訟感覺好像也很麻煩,我自己獨立生活也只是收支打平,倘若為了一台摩托車要弄得自己生活失序、勞民傷財,或許就只好自認倒楣等聯絡上人直接辦過戶了!但無論如何也希望此段時間沒有任何行車糾紛或意外發生!   再次感謝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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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