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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大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6-10 | 最近登入:103-07-10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與妻子已分居6年了,女兒跟兒子都跟著媽媽一起生活,我一人在大陸工作,她目前照顧兩個小孩沒有工作,期間幾次與妻子協議離婚,妻子皆以要買一間房子做要求,我因始終做不到而一直拖著,已經拖了6年不想再拖了,想問怎麼樣申請離婚會比較合適。 現在跟妻子沒感情,但我還是很在意小孩,所以不想讓她太受傷影響到小孩,我同意小孩監護權給她及每月膳養費,請問該怎麼做? 我是在新北市,方便台北市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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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0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兩願協議離婚,需行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則您須提出對方具有民法第1052 ... (恕刪) 請問何為無責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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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0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我國並沒有純粹之破綻主義(白話文說,就是若沒有法定事由,不可以因為不愛 ... (恕刪) 我已經分居6年了,不能做?離婚的依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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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