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am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1-10 | 最近登入:103-1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律師,今年四月初我與室內設計公司簽訂一室內裝修契約,有紙本且雙方各一份,皆蓋有公司負責人章與騎縫章,因九月房屋即將完工,所以聯絡公司可進場施工卻找無公司負責人,後來得知公司負責人已經不知原因斷絕對外聯絡的方式,原先的電話也不再使用,公司也人去樓空。於簽約初,因契約明定需預繳一筆訂金(40%),我使用網路銀行轉賬,匯入契約中註名之賬戶,請問現在我有哪些選擇或動作可以進行以保護自我權利。
瀏覽:701
日期:103-10-11